這座建筑有三個元素構成:兩座相互對立的塔和他們之間的一座“水晶”玻璃。每一個上層樓面都有四個法庭,聚攏在被一個錐形中庭貫穿的中央流通空間。該建筑的正面由被預制的石框環繞著的交替式凹凸的“海灣”護墻窗戶組成。那水平的和垂直的遮陽棚的交替節奏、深度和顏色框住了藍綠色的套色玻璃。建設北面和南面的原材料和護墻一樣用預制石;為其高度提供了可靠保障。宏偉的窗戶水平和垂直地排列著,每一個方向和開窗方式都是獨一無二的,映射出辦公和法庭功能性的層級差異。這種建筑風格是為了體現內部重要性,這種重要性也使得這座建筑成為不管是白天還是黑夜都能辨認得出來的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