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chuàng)作初衷:
作為一個公共藝術作品,它需要放置在一個公共空間當中,它面對的對象是普通老百姓。它的存在是希望改善空間的質量,給接觸它的人帶來快樂和愉悅。這是我們創(chuàng)作時的初衷。
燈泡形象的選擇:
選擇“燈泡”作為設計形象是深思熟慮的結果。燈泡作為人類最偉大的發(fā)明之一,到這個時代燈泡已經(jīng)成為了一個經(jīng)典的符號,它對于人們是有情感和故事的。所以我們選擇了這樣一個大家耳熟能詳?shù)囊曈X符號,它相較于美術館中的藝術品更親近于所有人,它的形象拉近了藝術與人的關系。
燈泡形象的深化創(chuàng)作:
我們不希望只是簡單地復制一個燈泡而就此打住,我希望它有更豐富的層次。所以通過體量,顏色,夜晚夢幻斑斕的燈光和與人更親近的接觸上我們做了精心的設計。最后如同大家所見,它不單外表是一個“好看”的燈泡,它還是一個可以進入其內(nèi)部的炫酷空間,里與外完全是兩個不同的視覺關系,特別是內(nèi)部空間能給人帶來極強的視覺與身體體驗的刺激。
互動參與性:
整個作品適合拍照留影,它能記錄人們的快樂,是一段美好回憶的物質載體。同時也符合現(xiàn)今讀圖時代的傳播方式。一傳十,十傳百,它的存在通過圖像信息不斷的外向傳播,傳播出去的不單單是作品本身,還有作品承載的美好愿望和參與者的歡快記錄。
《發(fā)光的夢想》參與性公共藝術作品
是由喚醒空間設計出品,由團隊成員巫國源設計,唐艷活動策劃,黃瑋視覺傳達,唐自豪技術監(jiān)制。
《Dream light 》created by HUANXING SPACE DESIGN
project designer :Wu guo yuan
Activities Plan :Tang yan
Visual communication :Huang wei
Technical Supervision :Tang zi hao
聯(lián)系郵箱:huanxingdesign@126.com